声测管厂家企业根据自身特点,开展碳排放核算方法研究,建立和完善碳排放计量体系。推动碳排放测量技术的发展,加快遥感测量、大数据、云计算等新技术在碳排放测量领域的应用,提高统计核算水平。应积极参与国际碳排放核算方法的研究,促进碳排放核算方法体系的建立。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。建立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法律体系,如能源促进法、节能法、电力法、煤炭法、再生能源法、循环经济促进法、清洁生产促进法等。
声测管企业加快节能标准更新,修订一批能耗限额,制定强制性能耗标准,制定设备节能强制性标准和工程建设标准。完善可再生能源标准体系,加快相关领域标准的修订。建立稳氢、储运和运输标准。完善绿色低碳产业标准体系。制定重点声测管企业碳排放核算、报告、核查等标准,探索建立重点产品全寿命周期碳足迹标准。积极参与能效、低碳等国际标准的修订,加强国际标准的协调。改进经济政策。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碳高峰、碳中和工作的支持。
声测管企业要建立和完善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税收政策体系,落实和完善节能节水、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,充分发挥税收在市场主体绿色低碳发展中的促进作用。要完善绿色电价政策,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和分时电价政策,探索建立分时电价动态调整机制。完善绿色金融评估机制,建立和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。积极开发绿色贷款、绿色股权、绿色债券、绿色保险、绿色基金等金融工具,建立减少碳排放的支持工具,引导金融机构对绿色低碳项目实行长期限额,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和法治化的原则,以低成本为碳峰会行动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。扩大绿色债券市场的深度和广度,支持合格的绿色声测管企业上市融资、上市融资和再融资。建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,支持传统产业和资源丰富地区的绿色转型。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市场机制建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。
声测管企业要建立和完善市场机制。充分发挥国家碳排放交易市场的作用,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,逐步扩大交易行业范围。建立国家能源交易市场,完善能源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,做好能源消耗双重控制的衔接。全面推进碳排放、能源使用权、电力交易等市场建设,加强市场机制之间的联系与协调,将碳排放权、能源使用权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。大力推进合同能源管理,推进节能咨询、诊断、设计、融资、改造、托管等一站式服务模式。加强组织实施的统筹协调。加强中央对碳达峰、碳中和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,坚持碳达峰、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的全面部署,统筹研究重要事项,制定重大政策。